欢迎您访问贵州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http://zsksy.guizhou.gov.cn/)为准 登录  网站导航

贵州自考网

自考热线:400-0929-629

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直接推理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18-05-23   【   点击数:

  直接推理是由一个前提推理一个结论的推理。本节讨论的是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主要有两种:

  一、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

  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就是依据逻辑方阵,在同一素材的性质判断之间进行的推理。

  1.根据矛盾关系进行的推理,其有效式有: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实则为四个等值式:

  SAP«`S`O`P  SEP«`S`I`P  SIP«`S`E`P  SOP«`S`A`P

  2.根据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其有效式有:

  SAP®`S`E`P  SEP®`S`A`P

  3.根据下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其有效式有:

  `S`I`P®SOP  `S`O`P®SIP

  4.根据差等关系进行的推理,其有效式有:

  SAP®SIP  SEP®SOP  `S`I`P®`S`A`P  `S`O`P®`S`E`P

  二、判断变形推理

  1.换质法

  换质法就是通过改变前提判断的质(肯定改为否定,否定改为肯定)得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

  换质法的规则是:⑴只改变前提的质(主项和量项不变);⑵结论的谓项应是前提判断的谓项的矛盾概念。

  根据规则,A、E、I、O都可以换质,它们的有效式是:

  SAP«SE`P  SEP«SA`P  SIP«SO`P  SOP«SI`P

  2.换位法

  换位法是通过改变前提判断中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而得出一个新判断的直接推理。

  换位法的规则是:⑴只改变前提判断主项和谓项的位置(联项不变);⑵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

  根据规则,A、E、I可以进行换位,它们的有效式如下:

  SAP®PIS  SEP«PES  SIP«PIS

  但是,O判断不能换位。

  换质法和换位法可以综合运用。

  


本文标签:贵州自考 串讲笔记 普通逻辑学习笔记 直接推理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crzkw.cn/

本文地址:http://www.crzkw.cn/zl/7550.html


小编提示: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4年贵州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贵州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贵州自考网微信公众号

贵州自考网课程中心

贵州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

贵州自考便捷服务

  • 微信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加入考生微信群
①学习交流、②考试提醒、③自考解答
④自考资料、⑤新闻通知、⑥备考指导

  • 视频课程
  • 真题下载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原概论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修03706

内科护理学(一)

内科护理学(一)

文学概论(一)

文学概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