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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贵州省自学考试00249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编辑整理:  贵州自考网 发表时间:  2022-07-07   【   点击数:

全国201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课程代码:00249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1.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据我国公认的观点,在国际私法所包括的各类规范中,居于本体地位的是【 B 】1-13

A.规定外国人民事权利地位的规范

B.规范法律适用的冲突规范

C.调整涉外民商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

D.调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2.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是【 A】1-8

A.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D.《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

3.荷兰的国际礼让学说的集大成者为【 B 】2-36

A.格老秀斯B.优利克·胡伯

C.达让特莱D.博丹

4.赵某与张某曾经在赵某所在国教堂结婚,后来因为感情不和,二人在张某国籍所在国协议离婚。后来赵某又要跟孙某结婚。在结婚之前,应当先判断赵某与张某的离婚协议是不是有效。这个问题在国际私法当中应当称为【 C 】4-76

A.识别B.二级识别

C.先决问题D.法律适用

5.我国《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这是一条【 B 】3-53

A.无条件的选择性规范B.有条件的选择性规范

C.重叠性冲突规范D.单边冲突规范

6.有关冲突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C 】3-50

A.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国际私法的中心和主要组成部分

B.冲突规范的直接目的在于解决法律冲突,而不具体涉及某种涉外法律关系本身

C.冲突规范的结构为范围、连结点和系属三个部分

D.一个冲突规范有时不只有一个系属

7.在国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作用在于【 B 】4-92

A.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

B.限制外国法的效力

C.便于本国法院行使管辖权

D.便于本国法院确定适用的法律

8.关于外国人民事地位的规范,一般属于【 B 】5-103

A.冲突法范畴B.实体法范畴

C.程序法范畴D.国际法规范

9.一国给予另一国的待遇不低于它已经给予或将要给予任何第三国待遇的制度称为【 B 】5-105

A.国民待遇B.最惠国待遇

C.优惠待遇D.普遍优惠待遇

10.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之规定,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本国法的正确表述是【 D 】6-113

A.其住所地法

B.其居所地法

C.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其住所地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1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有一个以上营业所的,应【 D 】11-190

A.任选其中一个营业所

B.用当事人的国籍取代营业所

C.用住所取代营业所

D.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标准

12.对于不动产物权的行为方式,包括登记或进行处分的法律行为方式,一般只允许适用【 C 】8-135

A.当事人属人法B.法院地法

C.物之所在地法D.行为地法

13.与人身关系密切联系的财产,如遗产的如何继承,有采不动产、动产区别制的,也有不分动产、不动产采统一制的,但对产生于夫妻财产制中的动产,亲子关系中产生的抚养费等动产物权,一般只适用【 D 】9-143

A.法院地法B.该动产所在地法

C.当事人自主选择的法律D.有关当事人的属人法

1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确定的原则是【 A 】10-161/162

A.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B.优先权原则

C.强制许可原则D.保护独立原则

15.《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规定,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申请人给予优先权,该优先权限为【 A 】10-161

A.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6个月

B.发明和实用新型为6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为12个月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均为12个月

D.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商标均为6个月

16.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分割论”者们通常主张【 C 】11-179

A.把合同从性质上分成不同的种类分别定其准据法

B.把合同分为国内合同与国际合同分别定其准据法

C.把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合同的形式三个方面分别定其准据法

D.把合同分成双务合同、单务合同、简式合同、要式合同等分别定其准据法

17.对于涉外工程承包合同,如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一般情况应适用【 A 】12-228

A.工程所在地法律B.承包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

C.发包方营业所所在地的法律D.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

18.租船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未选择法律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多按国际私法规定而适用旗国法或【 A 】12-202

A.合同缔结法B.合同执行地法

C.法院地法D.租船人营业地法

19.对发生在船舶内部的侵权,一般适用【 C 】13-248

A.当事人选择的法律B.目的地法

C.船旗国法D.当事人本国法

20.1978年奥地利国际私法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而发生的损害及其他求偿权,依受此竞争影响的市场所在国法律”,这是一条【 B 】13-244

A.单边冲突规范B.利益导向的冲突规范

C.实体规范D.重叠适用冲突规范

21.侵权行为自体法含义是【 D 】13-243

A.当事人自己选择法律

B.对法院地法加以考虑

C.对当事人属人法加以考虑

D.对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和当事人属人法加以综合考虑

22.下列各项中一般不用来支配涉外结婚的形式要件的是【 D 】14-264

A.婚姻举行地法B.婚姻当事人本国法

C.选择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

23.中国公民女甲与英国公民男乙在日本登记结婚,婚后到希腊定居。婚后发生纠纷,女甲在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该婚姻关系是否成立的法律是【 B 】14-266

A.中国法律B.日本法律

C.英国法律D.希腊法律

24.一般地说,目前国际立法对涉外继承准据法主要趋向于采用【 A 】15-302

A.区别制B.物之所在地法

C.同一制D.混合制

25.依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死亡的外国人,遗留在我国的无人继承财产,一般适用【 A 】15-305

A.我国法律B.当事人的本国法

C.当事人的住所地法D.国际惯例

26.在确定外国人诉讼行为能力问题上,最后起控制作用的是【 D 】16-314

A.当事人住所地法B.当事人的国籍国法

C.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D.法院地法

27.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 C 】16-320

A.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B.可以委托外国律师

C.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D.必须委托外国律师

28.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管辖的对象仅限于【 C 】17-377

A.不同国家政府间的投资争议

B.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的投资争议

C.一方为国家,另一方为他国国民之间的投资争议

D.不同国家的个人或法人之间的投资争议

29.终局裁决一经作出后,不但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权向法院起诉或其他机构变更该裁决,而且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也都必须承认该裁决的终局效力,但条件是该终局裁决【 D 】17-404

A.合法的B.当事人双方接受的

C.有效的D.合法有效的

30.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B 】8-134

A.美国法律

B.中国法律

C.当事人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D.法院在中国法律或美国法律之间作出选择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

31.在国际私法中,一国法院在采用间接调整方法处理某一涉外民商事争议时,一般说来要经过这些过程【 BDE 】3-50

A.首先就所涉及各国实体进行比较,并选择一个作准据法

B.首先对该涉外民商法律关系进行识别

C.其次运用选定的准据法对案件作出审理

D.其次找出冲突规范及其连结点之所在

E.最后确定应适用的准据法并对案件作出裁决

32.关于著作权的法律适用,目前国际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为【 ABC 】10-158/159

A.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

B.适用作品首次发表地国法

C.综合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

D.适用著作权转让使用合同的自体法

E.适用著作权人属人法

33.继承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包括【 ABD 】15-303/304

A.继承的开始及原因B.继承人的范围

C.继承人的顺序D.继承开始的效力

E.被继承人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

34.依1986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规定,如当事人未选择准据法,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应适用买方营业地国法律,这些情况是【 ABD 】12-198

A.合同约定卖方应在买方营业地国履行义务

B.合同主要是根据买方提出的条件通过投标而签订的

C.合同约定使用买方营业地国的货币支付货款

D.合同谈判在买方营业地国进行并签约

E.合同约定使用买方营业地国的语言文字

3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我国缔结的条约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以诉讼代理人身份在我国法院代理诉讼的有【 ACE 】16-319

A.中国律师B.外国律师

C.中国公民D.外国公民

E.本国驻中国使馆、领馆官员

非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6.简述国际私法的渊源。1-13/14

答:

(1)国内立法

(2)国内判例

(3)国际条约

(4)国际惯例

(5)国际私法之原则和一般法理及学说

37.简述自然人住所的法律冲突及其解决原则。6-115/117

答:

一、法律冲突

因各国法律对住所的具体规定以及对事实认定不尽一致,自然人的住所也与自然人的国籍一样存在法律冲突,并有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之分。

1、住所的积极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

2、一个人同时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住所,则称住所的消极冲突。

二、解决原则

对于住所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1988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3条中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38.简述我国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几种情况。16-365/366

答:

(1)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2)作出判决的外国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

(3)判决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

(4)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正在审理或已作出判决,或者第三国法院对该当事人之间作出的离婚案件判决已为中国法院所承认;

(5)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6)其他规定。

39.简述仲裁中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17-383

答:

一、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

二、当事人未选择法律时的法律适用。

1、根据仲裁地所属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2、授权仲裁庭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

3、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四、论述题(本大题12分)

40.试论我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11-188

答:

中国把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但在具体运用上,中国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1)关于法律选择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当事人的法律选择必须是经双方协商一致和明示的,从而排除了默示选择的方式。

(2)关于法律选择的时间和范围,上述解答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或者在发生争议后,甚至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以前,当事人都可以协议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如果在开庭审理时,当事人仍不能协商一致作出法律选择,人民法院则按照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港澳地区的法律或者是外国法,但只能是现行的实体法,故而排除了时际冲突与反致发生的可能。

(3)中国法律对于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允许选择适用外国法。

(4)当事人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解答,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凡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合同的履行、违约的责任以及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终

止等发生的争议,均包括在内。据此,可以认为,除了合同形式和当事人缔约能力之外,当事人选择的或人民法院确定的法律,适用于其他所有合同之争议。

(5)关于合同形式问题,中国对于自己的涉外经济合同要求十分严格,如《涉外经济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方为合同成立。

(6)关于缔约能力,依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精神,涉外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原则上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但行为地法认为有行为能力的也应认为有行为能力。也是排除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1.假设:A为侨居我国B市的甲国公民,生前定居中国B市,于1988年死亡,遗有大量动产。A无配偶、子女,亦未留有遗嘱,后A侨居乙国的姐姐主张继承权,并提供相关文件。

(1)该案中是何种继承?为什么?15-301

(2)要解决遗产问题,首先解决的先决问题是什么?4-76

(3)我国对遗产继承有何法律规定?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15-305

(1)答:

该案中是法定继承。因为A未留有遗嘱。

(2)答:

首先要确定A的姐姐与A的血缘关系。

(3)答:

1986年《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中国《继承法》第36条第3款和《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还规定,如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对此有不同规定的,则适用条约、协定的规定。但中国目前还未参加任何有关继承法律适用的国际公约。

应该适用中国的法律。

42.营业地在中国的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C公司于2002年7月1日在日本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C公司出口1万台空调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于中国法院。

请问:

(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日本法。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12-197

(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12-198

(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C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12-193

(1)答:

适用日本法律。《公约》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应当受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支配。

(2)答:

如果当事人未进行选择,依公约规定,合同应适用缔约时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律。

(3)答:

据公约规定,如果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一方的营业地在非缔约国境内,而根据国际私法规则,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B国为非缔约国,所以此合同也受公约支配 ,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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